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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 飞扬旅游网 >> 目的地 >> 亚洲 >> 哈萨克斯坦旅游注意事项

Kazakhstan
哈萨克斯坦

温馨提示

中国公民可去哈萨克斯坦境内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,应某一单位邀请临时来哈萨克斯坦的中国公民,由接待单位通知内务部门,因私来哈萨克斯坦中国公民如访问其他城市,须向当地的护照签证处申请,由其出具相关手续后方可前往。如去他地时间较长,须向当地的护照签证处申请办理居留手续。

注意事项

哈萨克斯坦国境内有两座国际机场,分别位于阿斯塔纳(新首都)和阿拉木图。铁路和公路也很方便,因治安状况不佳,外出时应小心随身财物。乘坐火车时,列车员会为您更换床单、被罩、枕套等,但这些服务是付费的。

当地特色

纳吾热孜节 (3月22日,是哈萨克斯坦的新年日)
主权共和国日:(1990年10月25日通过《主权宣言》)
独立日:12月16日(1991年)
武装力量日:5月7日(1992年

最佳旅游时间

1.哈萨克斯坦属严重干旱的大陆性气候,夏季炎热干燥,冬季寒冷少雪,山区高峰终年积雪。1月平均气温-19℃至-4℃,7月平均气温19℃至26℃。绝对最高和最低气温分别为45℃和-45℃,沙漠中最高气温可高达70℃。年降水量荒漠地带不足100毫米,北部300-400毫米,山区1000-2000毫米。
2.气候各个地区相差很大,首都阿斯塔纳,冬天最底温度可达--40℃以下,常有4、5级大风 ,原首都阿拉木图气温最低达-20℃左右,极少有风。

签证

签证申请须知
1. 哈萨克斯坦签证主要分为外交签证、公务签证、旅游签证、因私签证、商务签证、工作签证、投资签证、宗教签证、学习签证、长居签证、出境签证、过境签证。
2. 持外交护照、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赴哈无需办理签证,持哈有效定居证者出入哈境时亦无须办理签证。
3. 持公务普通护照、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到哈驻华使馆、驻上海总领事馆、驻香港总领事馆或驻乌鲁木齐签证代办点办理赴哈签证,所有申请者均需面签。哈驻外使领馆颁发签证均需经哈国内批准,得到“返签号”后方可颁发,因此申办签证需时较长。
4. 哈不办理落地签证,赴哈人员须在境外办理好签证。
签证申请流程
1. 签证申请者确定赴哈目的和行程计划。
2. 电话咨询哈驻华使馆签证官,咨询有关签证信息,索要签证申请表和所需材料清单。
3. 准备材料。
4. 到哈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手续。
5. 等待审理或补充材料。
6. 领取签证。获得签证后,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,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,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,如发现任何错误,应及时与使领馆联系。